办事指南

车管所:机动车补领牌证办理程序

所需提交的资料:本人身份证明、单位代码证书、标准车辆照片。
  业务流程:
  一、2001年10月1日前注册登记,未领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的在用机动车,办理各项手续之前须先补领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。流程如下:
  1、填写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(单位盖章、个人签名)。
  2、个人车辆由车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,单位车辆凭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原件办理手续。
  3、小型中型客车到档案室查档。
  4、车辆业务大厅9、10、11、12、13号窗口受理。
  5、车辆业务大厅6、7、8号窗口缴费。
  6、20号窗口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。
 二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遗失补领流程如下:
  1、填写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(单位盖章、个人签名)。
  2、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、个人车辆凭车主本人和身份证原件,单位车辆凭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原件到车辆业务大厅9、10、11、12、13号窗口受理。
  3、新车受理大厅4号窗口检验车辆。
  4、根据民警签注的办理日期到车辆业务大厅9、10、11、12、13号窗口复核。
  5、6、7、8号窗口缴费。
  6、20号窗口车主领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。
 三、补领行驶证业务流程如下:
  1、拍摄标准车辆照片,填写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(单位盖章、个人签字)。
  2、档案室查档。
  3、凭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车辆照片、《申请表》到车辆业务大厅9、10、11、12、13号窗口受理。
  4、6、7、8号窗口缴费。
  5、20号窗口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行驶证。
 四、补领牌照业务流程如下:
  1、填写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(单位盖章、个人签字)。
  2、凭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行驶证、《申请表》到车辆业务大厅9、10、11、12、13号窗口受理。
  3、6、7、8号窗口缴费。
  4、18号窗口领取临时号牌。
  5、1个月后凭临时号牌及发票到22号窗口领取正式号牌。

机动车驾驶证换证

◆ 办事项目名称
机动车驾驶证换证

◆ 项目设立依据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9、23条

◆ 办事对象

◆ 受理部门
温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

◆ 联系电话
88626661

◆ 办理地址
温州市鹿城区法派路25号

◆ 办理条件、相关材料
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、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、机动车驾驶证、县级或者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

◆ 办理流程

◆ 办理时限
1个工作日

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
国办发[2002]31号 换证工本费5.50元 驾驶证审验费25元

◆ 表格下载

机动车登记 (温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)

◆ 办事项目名称
机动车登记

◆ 项目设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8、9、12、13条。

◆ 办事对象

◆ 受理部门
温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

◆ 联系电话
88626661

◆ 办理地址
车管所

◆ 办理条件、相关材料
1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;2、机动车来历证明;3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;4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;5、《机动车注册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6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;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;8、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,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。

◆ 办理流程
1、新车受理大厅2号窗口办理新车受理登记;2、新车受理大厅4号窗口办理车辆检验手续;3、新车受理大厅3号窗口取档案资料;4、到车辆业务大厅9、10、11、12、13号窗口办理手续;5、车辆业务大厅6、7、8号收费窗口缴费;6、车辆业务大厅22号窗口取号牌;7、装号牌,拍摄车辆照片(车管所北大门);8、将车辆照片送交车辆业务大厅14号窗口;9、车辆业务大厅19、20号窗口取行驶证和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。

◆ 办理时限
五个工作日

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
浙江省财政厅、物价局《关于清理规范公安系统涉及车辆和驾驶员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》(浙财综字[2003]127号)汽车号牌100元,行政证10元,登记证书10元

◆ 表格下载

驾驶证审验

◆ 办事项目名称
驾驶证审验

◆ 项目设立依据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9、23条

◆ 办事对象

◆ 受理部门
温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

◆ 联系电话
88626661

◆ 办理地址
温州市鹿城区法派路25号

◆ 办理条件、相关材料
机动车驾驶证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

◆ 办理流程

◆ 办理时限
1个工作日

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
驾驶证审验费25元 省定项目 项目编号10106

◆ 表格下载

驾驶证满12分复试

◆ 办事项目名称
驾驶证满12分复试

◆ 项目设立依据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9、23条

◆ 办事对象

◆ 受理部门
温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

◆ 联系电话
88626661

◆ 办理地址
温州市鹿城区法派路25号

◆ 办理条件、相关材料
满分通知书、驾驶证或暂扣凭证、裁决书、单寸照片1张

◆ 办理流程

◆ 办理时限
报名1个工作日

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
国办发[2002]31号 机动车驾驶员报考费10元 补考费50元

◆ 表格下载

页码: 1 2 3 4 5 ... 6